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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信访
广西壮族自治区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信访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处理区内外群众及港澳台、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受理向自治区人民政府举报、投诉的行政案件。  

(二)负责向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反映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完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解决信访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三)承担督促检查领导同志信访批示件落实情况的责任,承办国家信访局、上级有关部门向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转送、交办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负责向我区各地各部门和单位交办、转办、移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办理落实情况。

(四)承担协调处理群众赴邕进京到非接待场所有关人员的责任,负责组织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事项。

(五)承担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日常工作;指导复杂疑难信访事项的听证工作。

(六)协调、检查、指导全区信访工作;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办法草案;对信访事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工作和责任追究的意见和建议。

(七)组织实施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全区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组织信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八)承担自治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九)负责协调全区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

(十)承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负责全区信访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开发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区各级各部门信访信息系统的建设、应用工作提供技术保障;负责全区信访信息系统业务技能培训工作;承担信访数据统计工作;承担网上信访事项的统计分析、引导评价和回访等事务性工作

除以上主要职责外,另职责调整主要内容(一)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职责,推动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充分发挥自治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作用。(二)加强对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和信访信息汇集分析职责,将信访工作的重心由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化解,增强信访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三)加强对重大信访事项督查督办职责,完善信访诉求表达方式,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确保信访工作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推动群众信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信访局为正厅级行政单位,2023年度独立编制机构为2个,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2个,与上年度一致,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信访局(行政机关)和广西信访信息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局机关内设8个职能处(室),分别是:办公室、综合指导处、办信处(投诉受理处)、接访处、信访联络处、督查调研处、复查复核处、机关党委(人事处)。

局属二层单位1个:广西信访信息中心,为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3757.5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733.01万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54.93万元,增长7.3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22.96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47.88万元,增长7.13%,主要原因在职在编人员职务职级晋升及因政策性增支而增加的人员经费支出预算;二是退休人员去世增加的死亡抚恤金支出预算

2.其他收入10.05万元,为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7.05万元,增长235.00%,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规模扩大,收入相应增加

3.上年结转和结余24.5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0.98万元,下降46.07%,主要原因是:按合同约定需支付的部分项目经费尾款的结转资金支付完毕。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3757.5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741.47万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42.48万元,增长6.9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225.54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信访局机关和1个局属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信访工作任务、保障信访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08.56万元,增长6.91%,主要原因在职在编人员职务职级晋升及因政策性增支而增加的人员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314.18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信访局机关和1个局属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6.79万元,增长13.26%。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去世增加的死亡抚恤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76.84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信访局机关和1个局属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支出。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11万元,下降1.42%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人员因在职在编人员退休而减少,故医疗保险缴费相应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类)124.91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信访局机关和1个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75万元,下降1.38%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员因在职在编人员退休而减少,故住房公积金缴费相应减少。

5.年末结转和结余16.1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8.53万元,下降34.63%,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形成的结转结余资金相应减少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信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22.96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24.43万元,增长6.41%。其中:基本支出1693.94万元,项目支出1759.02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信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668.12万元,支出决算为3722.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162.40万元,支出决算为3207.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1%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180.16万元,支出决算为1304.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5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职务职级晋升及因政策性增支而增加的人员经费支出主要用于自治区信访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而发生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431.58万元,支出决算为1364.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主要用于自治区信访局机关为完成各项信访工作任务、保障信访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年初预算为397.96万元,支出决算为394.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主要用于自治区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信访工作任务、保障信访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52.70万元,支出决算为143.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相关费用支出。主要用于自治区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91.51万元,支出决算为314.1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78%。主要用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6.51万元,支出决算为37.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7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决算支出相应增加。主要用于自治区信访局机关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经费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76.67万元,支出决算为165.0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45%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人员因在职在编人员退休而减少,决算支出相应减少主要用于自治区信访局机关和1个局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8.33万元,支出决算为82.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94%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缴费人员因在职在编人员退休而减少,决算支出相应减少主要用于自治区信访局机关和1个局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实施职业年金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28.5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退休人员去世而增加的死亡抚恤金支出主要用于按规定支付的身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抚恤金,该项支出年初不安排预算,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支出情况追加经费预算。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1.71万元,支出决算为76.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4%。主要用于: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72.36万元,支出决算为69.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7%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医疗缴费人员因在职在编人员退休而减少,决算支出相应减少主要用于自治区信访局机关行政单位医疗保障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9.35万元,支出决算为7.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54%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在职在编人员增减变化及缴存基数存在差异等因素影响,决算支出相应减少。主要用于自治区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32.50万元,支出决算为124.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27%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人员因在职在编人员退休而减少,决算支出相应减少主要用于自治区信访局机关和1个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63.9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632.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8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人员正常晋级及职务晋升及因政策性增支增加人员经费。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53.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相关费用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7.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支出范围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信访局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信访局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0.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18%,比上年增1.86万元,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务用车使用年限增加,结合车辆折旧磨损情况,维修保养费用相应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9.5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9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决算数一致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9.5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决算数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9.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94%,比上年增2.13万元,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务用车使用年限增加,结合车辆折旧磨损情况,维修保养费用相应增加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信访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本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全年运行费支出9.53万元,平均每辆3.18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8%,比上年减少0.27万元,原因是我局开展公务活动的接待对象批次和人次较上年有所减少,接待费用相应减少202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次,4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0.2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55.54万元减少15.27万元,降低5.98%,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3.76元,增长6.07 %主要原因是办公费支出较上年同比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3.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5.6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4.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9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8.2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44.02%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额93.5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8.68%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8/不含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3678.12万元,执行数3741.47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自治区信访局认真贯彻国家财经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扎实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较好的完成全年绩效目标任务2023年度,自治区信访局聚焦国家信访局信访工作“135”施工路线图,围绕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创新开展广西信访工作党建引领、源头治理、业务提升、改革创新、强基固本五大行动,坚决扛起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持续推动全区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3年度项目32个,项目支出总额2360.99万元。其中,本级项目30个,本级项目支出1777.53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2个,对下转移支付583.46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1个,涉及资金542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3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全部为一等,涉及资金1818.99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96.88%,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77.05%。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个别绩效指标设置不够细化和量化指标设定值和实际完成值偏离度略大宣传引导不够深入,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根据工作实际完善绩效指标值促使绩效管理工作高效运行是创新绩效管理方式方法筑牢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不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效。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信访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系统运维专项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自评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5.00万元,执行数为154.50万元,完成预算的99.6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度按业务开展各类系统功能完善性运维保障服务按照要求落实全年驻场运维任务,未出现缺席运维、延期服务等情况,业务总量均通过系统进行规范快速的办理流转,系统全年无宕机、无法登录等故障发生,运维工作质量持续提升,确保了系统稳定运行和使用。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绩效目标设置不够科学合理,目标设置和工作内容匹配不够到位;二是对于运维工作质量把控方面的考核评价还有待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对预算绩效目标的动态管理做好项目实施跟踪;加强对开展预算绩效评价方式方法的灵活运用,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信访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系统运维专项经费”1个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一等,涉及资金154.5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前期进行充分研究论证,科学细化运维需求,并将系统功能改进有关内容和年度绩效结合,强化跟踪指导和反馈机制,圆满完成各项运维保障任务,保障效益充分发挥。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指自治区信访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信访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行政运行(项):指自治区信访局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自治区信访局机关用于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发生的项目支出。

专项业务(项):指自治区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发生的项目支出。

事业运行(项):指自治区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七、(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自治区信访局机关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指用于各类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

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