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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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信访局2021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承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交办和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及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的信访事项。

2.受理人民群众直接给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到市委、市人民政府机关上访的群众,并处理他们反映的问题。受理向市人民政府举报、投诉的行政案件。

3.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及时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提供重要的信访信息和社情民意,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4.保持信访渠道畅通,为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工作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进行监督、参政议政,行使民主权利提供方便条件。

5.转办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问题,按照党和国家的政策,认真协调、督促和处理人民群众各种求决类的信访问题。

6.向各地和市直部门交办有关信访事项;组织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对领导同志的信访批示件落实情况,对重要信访案件的处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市政府有关信访工作部署情况进行督查,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7.对全市信访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排查矛盾;指导各地和市直部门的信访工作,组织全市信访工作经验交流和理论研究,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工作。

8.收集、掌握信访动态,建立信访工作分析研判机制,及时对可能引发大规模上访的事态进行分析,对利益诉求相同或相似的事态进行评估,并提出化解的具体措施,及时报送上级机关和有关领导。承办网上群众来信,承担信访信息系统的维护、管理、使用,以及业务培训工作。

9.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1.玉林市信访局共有下属事业单位1个,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局机关本级内设秘书科、督查调研科、办信科、接访科共4个职能科室。

3.玉林市信访局人员编制总数为22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

后勤服务控制数1人,事业编制13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27人,其中行政在职10人,事业在职11人,退休人员6人。

三、此公开预算数据为本部门汇总预算数据。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665.21万元,同比增加20.11万元,增长3.12%。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标准提高,基本支出增加。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665.21万元,同比增加20.11万元,增长3.12%,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65.21万元,同比增加20.11万元,增长3.12%。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标准提高,基本支出增加。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549.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2.57%,同比增加5.81万元,增长1.07%。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标准提高,基本支出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59.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98%,同比增加7.14万元,增长13.57%。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提高。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科目支出预算28.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28%,同比增加3.3万元,增长13.1%。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提高。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27.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16%,同比增加3.87万元,增长16.25%。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提高。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65.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0%,同比增加20.11万元,增长3.12%。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85.6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2.95%,同比增加18.76万元,增长7.03%。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标准提高,基本支出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73.5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6.16%,同比增加2.19万元,增长0.59%。主要原因是聘用人员数量增加,劳务费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5.9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90%,同比减少0.84万元,下降12.35%。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数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8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3万元。“三公”经费中有增减变动的是公务接待费,主要的原因是:因2020年公务接待活动增加。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8万元,比2020年初预算7.1万元增加0.9万元,同比增长12.68%。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预算0万元,与2020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5万元,同比增加3.9万元,增长354.55%,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领导、其他地市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此项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公务接待活动增加。

3.公务用车费2021年预算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3万元,同比减少3万元,下降50%,根据市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办公室核定,玉林市信访局实有市公务用车平台托管车辆1辆,2021年共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局属1个事业单位机要文件交换、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核查业务过程中为解决同城相关人员的交通问题等所需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0万元,与2020年持平。公务用车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降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六、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665.21万元,同比增加20.11万元,增长3.12%,主要是由于:2020年人均收入增加,社保基数以及公积金基数上升。

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665.21万元,同比增加20.11万元,增长3.12%,主要是由于:2020年人均收入增加,社保基数以及公积金基数上升。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665.21万元,同比增加20.11万元,增长3.12%,主要是由于:2020年人均收入增加,社保基数以及公积金基数上升。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665.21万元,同比增加20.11万元,增长3.12%,主要是由于:2020年人均收入增加,社保基数以及公积金基数上升。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年我部门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1个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73.56万元,较2020年预算增加2.19万元,增长0.5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13.35万元,同比增加6.55万元,增长96.32%。政府集中采购预算12.8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95.88%;分散采购预算0.5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4.12%。

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13.35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13.05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3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1年,我部门按照财政预算要求编制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为:玉林市信访局部门整体支出615.21万元,用于处理各类信访事务。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玉林市信访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