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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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务体系建设需以群众为基石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在全面深化改革如火如荼之际,志愿服务体系的建设已成为精神文明建设中重要的一环。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转型,都对志愿服务提出了更高更细的要求;由于社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人员进城务工,出现更多的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以及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凸显,时刻提醒着我们,培育良好的志愿服务氛围已经刻不容缓。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再一次以历史的实践性启示我们,志愿服务体系的建设需要以群众为基石。

志愿服务是传统美德和现代文明的结合。修身,是中华文明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社会的稳定和谐有着不可估量的意义,当每一个社会成员立足自身品行的修养,社会的互助才有了思想上的源泉。服务,是现代社会的重要价值理念,当社会成员将自身品德修养和志愿服务结合起来,并形成合力的时候,现代文明的面纱将逐步揭开,带给人们幸福和安宁。

志愿服务是群众的社会实践。社会发展的进程总是以群众的社会实践为动力不断向前延伸,要充分利用好密切联系群众这一法宝,将志愿服务建设的理念转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为社会志愿服务体系的建设培育充足的发展后劲。在志愿服务发展的进程中,社会团体发挥了先锋带头作用,涌现出的好人好事不断地在社会上传递着正能量,感染着一批又一批的人加入到爱心传递的队伍中。

志愿服务是制度体系建设的一部分。历史一次次证明,制度建设对价值理念的贯彻的重要性,要把志愿服务推向一个新高潮,不断浓厚志愿服务氛围需要以制度作为保障。从社团建设、经费管理、项目规划、宣传等方面着力,使志愿服务融入社会发展的体系,志愿服务的发展才能够持之以恒,历久弥新。

志愿服务关系着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关系着社会的繁荣发展和人民幸福指数的提高,当每个社会成员都有志于志愿服务的理念,社会的幸福感和安全感将得到极大的提升。(张尚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