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玉林市信访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玉林市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玉林市信访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承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交办和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及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的信访事项。
2.受理人民群众直接给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到市委、市人民政府机关上访的群众,并处理他们反映的问题。受理向市人民政府举报、投诉的行政案件。
3.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及时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提供重要的信访信息和社情民意,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4.保持信访渠道畅通,为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工作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进行监督、参政议政,行使民主权利提供方便条件。
5.转办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问题,按照党和国家的政策,认真协调、督促和处理人民群众各种求决类的信访问题。
6.向各地和市直部门交办有关信访事项;组织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对领导同志的信访批示件落实情况,对重要信访案件的处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市政府有关信访工作部署情况进行督查,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7.对全市信访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排查矛盾;指导各地和市直部门的信访工作,组织全市信访工作经验交流和理论研究,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工作。
8.收集、掌握信访动态,建立信访工作分析研判机制,及时对可能引发大规模上访的事态进行分析,对利益诉求相同或相似的事态进行评估,并提出化解的具体措施,及时报送上级机关和有关领导。承办网上群众来信,承担信访信息系统的维护、管理、使用,以及业务培训工作。
9.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1.玉林市信访局共有下属事业单位1个,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局机关本级内设秘书科、督查调研科、办信科、接访科共4个职能科室。
3.玉林市信访局人员编制总数为38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后勤服务控制数1人,事业编制28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33人,其中行政在职9人,事业在职16人,退休人员8人。
第二部分:玉林市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详见附件:玉林市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790.8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89.88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23.11万元,增长69.08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0.01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23.37万元,增长50.01%,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4.60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89.11万元,增长575.27%,主要原因是拨付玉林市信访接待中心业务二次装修及升级改造项目工程款。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2021年、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2022年无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2022年无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15.26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2.07万元,增长378.37%,主要原因是增加建设平安广西表彰奖励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2022年无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0.9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46万元,下降61.09%,主要原因是资金使用率提高。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790.8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89.12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23.11万元,增长69.0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544.9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下属二层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信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驻京、驻邕信访保障等方面的项目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21.91万元,增长68.70%,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75.57万元:主要用于市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8.24万元,增长12.2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社保缴费基数提高。
3.卫生健康(类)32.24万元:主要是按比例缴交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11万元,增长3.5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社保缴费基数提高。
4.城乡社区(类)104.60万元:主要用于玉林市信访接待中心业务用房建设。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89.11万元,增长575.27%,主要原因是拨付玉林市信访接待中心业务二次装修及升级改造项目工程款。。
5.住房保障支出(类)31.7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05万元,增长3.4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缴费基数提高。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2022年无结余分配。
7.年末结转和结余1.69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69万元。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信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670.01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22.54万元,增长49.73%。其中:基本支出546.94万元,项目支出123.07万元。
玉林市信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81.91万元,支出决算为670.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03%。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52.72万元,支出决算为544.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50%。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主要用于为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相关支出,包括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为维持市委市政府机关正常运转提供后勤服务的相关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年初预算为67.47万元,支出决算为75.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0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缴费基数提高。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以及退休人员抚恤金等。
(三)卫生健康(类)年初预算为31.21万元,支出决算为32.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缴费基数提高。主要用于按比例缴交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0.51万元,支出决算为37.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1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缴费基数提高。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6.9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6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4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9.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39%。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的部分福利预算当年未列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2.52%。主要原因是年内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增加,增加发放退休去世人员抚恤金。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信访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04.6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89.11万元,增长575.27%。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4.6万元。
玉林市信访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135万元,支出决算为104.6万元。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3.30万元。主要原因是该项目经费实行年内按需追加。主要用于支付玉林市信访接待中心业务用房项目二次装修及升级改造项目工程款。
(二)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年初预算为135万元,支出决算为19.30万元。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信访局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无差异。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85万元,完成预算的89.06%,比上年减少0.0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护费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8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6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机关、1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8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88万元,完成预算的94%,比上年增加0.07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费以及敏感节点用车增加。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局机关、1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88万元,平均每辆1.88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96万元,完成预算的80%,比上年减少0.11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减少。国内公务接待批次9次,人次42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领导、其他地市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按有关接待标准开支的工作餐费等。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8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7.6万元,降低30.61%,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0.64万元,增长36.38%。主要原因是业务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0;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4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07.2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4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为“预算执行率偏低”,主要原因一是因部分工作已完成,但手续未完善来不及报支付;二是因财政资金紧张,未及时列支。下一步改进措施: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统筹安排预算资金,综合平衡,确保机构运转的基本需要,加快资金使用和支出进度。。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玉林市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信访保障项目自评得分为94.48 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0万元,执行数为68.22万元,完成预算的62.0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4月,中央联席办第三批交办我市信访积案286件,已审核化解286件,化解率100%(实体化解198件,实体化解率69.23%,在全区排名前列)。我局于2023年6月获自治区信访联席办、自治区信访局评为“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优秀集体。在各个重大敏感时期期间,全市均实现“双零”和“三个不发生”目标,得到了自治区的充分肯定和表扬。
(3)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完成情况:2023年,全市信访总量21967批次23083件人次(全口径,下同),同比分别上升45.43%、46.69%。其中,受理群众来信网信21084件次,同比上升45.11%;接待来访群众883批1999人次,同比批次、人次分别上升53.57%、65.75%。全市信访部门信访事项办理事项及时受理率100%、责任部门及时受理率100%、按期办结率100%。市本级、各县(市、区)接待场所均获得“人民满意窗口”称号,同时福绵区获评“全国信访工作先进示范县(市、区)”。自评得分99.01分,自评一等等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玉林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玉林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玉林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