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玉林市委市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落实自治区2022年度机关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建设性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主动回应群众诉求,抓实意见建议整改,形成整改工作闭环,提高整改工作质效,特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改目标
自治区反馈我局2022年度机关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有1条,属落实整改评价类。针对此意见建议,我局认真研究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强化机关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严格工作规范,提升工作效能,推动机关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意见建议第1217条(编号120220090600038):2020年在玉林市玉州区投资了一千万给玉州区的三个学校,解决学校学生教室、住宿的空调问题,与学校签订合同向学生收取空调租赁费,但双减之后不可以向学生收取费用,到目前为止一直在使用空调,但没有给费用,去玉林市信访局反映,发改委、教育局、信访局开会后,玉林市教育局出文让回去找玉州区教育局,玉州区教育局回复没有权帮办理收费,让去向玉林市上一级反映,玉林市上一级说让去找自治区信访局反映,自治区信访局的让回去找玉州区教育局反映,玉州区教育局说让找学校反映,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希望玉林市政府把本金给回来。
整改责任科室:接访科、督查调研科
整改措施:一是压实信访工作责任。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关于“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压实玉林市教育局、玉州区信访工作责任,要求玉州区领导包案化解,并成立工作专班进行调查核实,按“三到位一处理”的要求推进化解此信访事项。二是加大督查督办力度。我局继续加大对此信访案件的督办力度,2023年5月底前再次发函督办,推动问题化解。三是加强跟踪回访力度。2023年10月底前,我局持续跟踪案件办理情况,保持与玉林市教育局、玉州区沟通联系,定期了解案件进展情况,确保信访人的合理诉求得到有效解决。同时,采取电话、实地等方式回访信访人,及时反馈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切实提高群众的信访满意度。
整改时限:2023年10月31日